本月读完的书是:

《早上四,晚上三》张北海(著)豆瓣链接 🔗

这是在少数派看到了一位网友推荐的书,书名《早上四,晚上三》来源于一则关于古埃及狮身人面像的传说:

什么早上四,中午二,晚上三?回答不出,它就把那个人吃掉,最后,有人答出了,说是人的成长。早上四是指婴儿手脚并用,中午二是人可以直立走路,晚上三是指年纪大了,需要手杖帮助。那个人刚说完,这头野兽就立刻变成一尊石像,直到今天。

作者从他年幼时随母亲逃离日占区开始讲起(估计这是他能回想起的幼时最早的记忆),记录了自己人生各个时期的回忆。我查到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已经八十多岁,确实有一点「忆往昔峥嵘岁月」的意思。

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鸡,我们五人一下子就全吃光了,刚写完上面两句,我开始觉得可笑。“从来”?一个五岁十岁小孩会有什么“从来”?我打算重写。可是又想,人生一世,任何一个年纪,从五岁到八十,都会有数不清的“初次”经验,从初尝德州烧鸡到初恋到初抱子孙,也就是说,每次“初次”都是你“从来”没有过的经验。换句话说,我们都是,也正是靠这些一个又一个“初次”的累积,长大成人。

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描写,为什么小孩不能用「从来」?在其他章节里,他还写了「德州烧鸡」,让我想起来上大学的时候,从家到学校往返乘坐的 Z267/Z268 次列车,每次路过山东德州站时,站台上都有工作人员守着一个小小的柜台卖一种叫「德州扒鸡」的特产,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东西:)

又想起在 2023 年,我自驾去呼和浩特玩的时候,特意在中途下高速买的卓资山熏鸡,味道只能说普普通通,哈哈。

我唱歌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车队,一个个驾驶都来找我去坐他们的车,给他们唱歌。我不记得上了几部车,反正回到我的卡车,母亲发现我的嗓子哑了,问了我之后,她气坏了,把车队长找来,叫他听听我的嗓子,好好地训了他一顿,都是你们这些不管我儿子死活的驾驶搞出来的,把我儿子当收音机,队长急忙一再道歉。之后,我只能乖乖地坐在我妈身边行李上,直到重庆。

这段描写也非常好笑,大家路途辛苦,靠小朋友的歌声消除一些烦闷,没想到在车队里「巡演」也成了小朋友的负担。

我说在预备军官服役的时候……他问什么是预备军官,我说在台湾的大学毕业之后,要服一年半的兵役,之后才能去考研究院或是出国。我接着说,在服役期间,从1960年到1961年,我被分到金门。问他那个期间在哪里,他说那就在你对面的厦门,从1959年到1963年。